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关于加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珠海市人防办于2018年6月29日下午组织召开人防领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市人防办副调研员曹彦贵、工程科科长何涛、副科长陈璐,各区人防办代表,市民防协会16家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30多位代表参加此次会议。
一、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3·4”较大火灾事故的学习和警示教育
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4日发生安全事故,事故性质是一起违规承接、转包工程、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闪燃引发高坠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从教育影片中可以看到事故直接原因:在烟囱防腐工程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吊篮内放置有较多的玻璃鳞片胶泥、固化剂、促进剂、天那水等易燃液体,且施工中采用了非防爆型电气设备。易燃液体挥发物与空气混合形成局部可燃环境,遇电气火花发生闪燃,引发吊篮内的可燃物质及烟囱内壁防腐涂层的燃烧。由于烟囱内火焰灼烧,吊篮钢丝绳强度降低,发生断裂,致使吊篮坠落。
“3.4”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一次造成6人死亡,给我们留下血的教训,相关企业也受到了行政处罚。通过对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发生经过、严重危害程度,充分暴露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存在漏洞。
二、会议主要思想
(1)加强人防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制。对企业组织机构、相关操作规范等进行上墙,设置安全专栏,并纳入企业考核范围。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2)强化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了解所在工作环境的危险因素,认识到安全防护措施的重要性,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企业自身及各辖区人防部门的监督管理,结合人防行业实际情况对突出的、重大的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以防坍塌、坠落、触电、电气火灾、违规作业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双随机检查。
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增强安全意识、提升素质、提高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各级人防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人防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副调研员曹彦贵同志指出:“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全覆盖,专心安全生产绝不能麻痹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