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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防办】扎实开展行业整治促进人防高质量发展─全国人防行业整治情况综述
发布时间:2020-07-16 23:00:09    来源: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扎实开展行业整治  促进人防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防行业整治情况综述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自2019年1月11日下发《关于开展人民防空行业整治的通知》以来,各级人防部门充分认识这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和标准精心组织实施,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推进部署要求落地落实。相关从业企业自觉接受核查,及时整改问题。从1年半多的整治工作情况看,总体进展顺利、效果明显。

 一、组织开展人防行业整治活动的背景和目的

 自国务院明确人民防空领域设立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监理资质和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3项行政许可以来,国家人防办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行业管理政策法规,坚持许可与监管并重,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较好地保证了行业有序发展和人防工程建设质量。随着从业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在有力保障人防建设发展的同时,防护设备企业产能相对过剩,一些企业质量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淡化,无序竞争加剧等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比如:有的在取得资质证书后,拿不到业务,退租场地设备、解聘技术人员,生产条件由达标变成了不达标;有的企业诚信自律不够,为抢占市场或维持日常生产,重成本控制、轻产品质量,甚至以成本价参加竞争,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还有个别企业在申报资质时隐瞒情况、材料不实,扰乱了市场秩序。此外,国家“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相关领域的政策制度调整变化较大,人防领域一些政策制度和监管方式相对滞后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开展这次行业整治,目的就是通过清查清理人防企业资质、复检复查人防设备质量、依法依规处理问题企业,一方面引导从业企业敬畏规则、依法办事、合规经营,强化质量意识,改善生产条件,提升从业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完善政策制度、健全长效机制,着力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优胜劣汰的从业环境,从根本上消除人防工程质量隐患,促进人防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这次整治活动的主要特点、难点和总体把握

 人防行业整治政策性强、关注度高,涉及人防领域800多家从业企业和2013年以来竣工交付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点多、面广、量大。同时,人防工程和防护设备建设时间跨度长,责任主体涉及各类从业企业、社会中介机构和各级人防部门,组织实施需要标准规范、专业力量、技术手段和经费保障等多方面支持,但目前人防行业监管方面存在的监管力量有限、支撑保障乏力等矛盾问题突出,使得组织实施工作难度较大。特别是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防工程质量实体检测和企业问题整改验收工作不同程度受到影响。

 针对这些特点和难点,国家人防办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注意把握好3个方面:

 一是在整治内容上,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依法查处与规范管理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突出核查企业资质、复查产品质量、完善监管体系3个方面,力求通过整治达到提升企业素质、消除质量隐患、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目的。

 二是在组织方法上,注重统一筹划、分级落实。这次行业整治由国家人防办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方法,各省市区人防部门根据国家人防办下发的《关于开展人民防空行业整治的通知》(国人防[2019]6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工作方案。资质核查和质量复查分两条线展开:一条线是国家人防办遴选技术、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组,逐一核查48家人防工程设计甲级企业的资质;另一条线是各省级人防主管部门抽调精兵强将成立行业整治工作专班,按照国家人防办统一制定的核查标准,逐一核查辖区内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从业条件,抽检复查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特别是防化设备质量,国家人防办成立防护、防化两个专家团队,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保障。

 三是在问题处理上,强化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事实依据对企业资质、产品质量、经营行为、诚信情况进行清理核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分门别类、拉单挂账;督导相关企业按照标准要求,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坚持基于事实、依据法规,提出对企业的处理意见;同时,贯彻中央关于“六稳”“六保”的统一部署,参照相关部门应对疫情帮助企业解困的措施办法,基于企业整改情况适当后延整改时限,坚持依法依规和落实政策相结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推进整治活动走深走实、落地见效的主要举措

 为确保这次行业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国家人防办和各地人防部门主要采取了4个方面的推进措施:

 一是坚持标准先行。针对防护设备定企业资格认定时间跨度长,不同时期从业条件认定标准、评估规则、资质性质不尽相同,以及防护工程师认定、工程优秀设计奖评选取消、人防工程设计资质与住建部认定的建筑工程设计资质部分业务范围重叠等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人防工程设计和防护设备企业从业条件及核查处理办法,为开展企业资格核查和产品质量复查提供必要依据。

 二是注重试点引路。从2018年7月起,分别指导海南、河南、江苏等地开展实体工程质量检查、政府多部门联合监管、运用“互联网+人防监管”手段管理专项试点活动,为全面展开整治工作积累经验。

 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国家人防办举办了2期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培训班,省级和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人防质监机构有200多人参训,着力提高人防质量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会同国家认监委联合组织培训考核,人防系统首次56名专家取得评审员资格并进入国家专家库。各省质量监督局会同省级人防部门认定100多家人防专业检测机构,为产品质量检测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是突出手段创新。组织研发“人防从业企业行为和产品质量监管平台”,按照“互联网+人防监管”思路,运用“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手段,构建“管理一条线、服务一张网、数据一个库”体系,实现“管理全层级、主体全覆盖、行为全留痕、服务全过程”,企业从业资质核查依托系统和现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

 这次人防行业整治采取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方法,各级人防部门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冲击,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筹划部署、核查复查、整改处置、建章立制等各环节工作落实,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摸清底数、找准了问题。按照行业整治方案统一部署,组织对48家人防设计甲级资质、784家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从业条件和产品质量进行了核查抽查,经专家组评估,有44家设计甲级企业达到从业条件,抽查96个人防工程设计质量均符合标准要求;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从业能力经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后,复核达标率96%以上。同时也发现因企业并购、人才流动、场地搬迁等因素,少数企业在生产设施、专业人员、基础资质、质量控制等方面存有缺项短板。

 二是边查边改、夯实了基础。2019年6月底前,从业企业按照统一标准完成自查自纠,省级人防部门责成辖区内未完全达标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进行3个月的限期整改,目前有30家因企业注销、转产、经营不善、人员流动等原因仍未达标,需依法撤销注销资质或延期整改,其他企业均已整改达标。通过整治,强化了从业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在设施设备、专业人员、生产工艺、质量管理等方面都得到了改善提高,从业企业整体能力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是严格执法,整顿了秩序。这次整治,责令16家设计企业、54家防护设备企业停业整顿、限期整改;依法依规撤销2家违规企业人防工程设计甲级企业,拟撤销25家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质,进一步规范了生产经营和市场秩序,净化从业环境,发挥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四是完善制度,强化了监管。针对暴露的矛盾问题,健全以质量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完善标准规范,印发《加强人防工程防化设备质量监管的通知》《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强化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手段,推广部署人防从业企业行为和产品质量监管平台、人防防化产品网上认证信息系统,稳步推进人防设计、监理、防护(防化)设备定点生产、产品质量检测、质量监督、诚信评估等网上在线监管全覆盖。强化联合监管,出台《建立人防行业市场责任主体失信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会同国家认监委遴选并委托3个国家级的检测机构承担防化设备质量检测任务,指导各省认定了一批人防专项检测机构,推进联合监管、联合惩戒常态化机制化。

 五、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人防高质量发展的对策措施

 人民防空事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铸的是“护民之盾”,建的是“保命工程”,质量高低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危,必须实行严格有效监管。同时,人防行业的发展也离不开市场,必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人防建设市场体系,激发活力、强劲动力、增强能力,为人民防空高质量发展创造条件。

 一是聚力打好行业整治收官战。一方面,要对表中央统筹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按照整治方案明确的内容和要求,坚持标准不降,聚力攻坚克难,抓好质量核查、问题整改和处理落实;另一方面,要巩固整治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改进监管方式,确保达到以整治促提升的预期目的。

 二是强化以质量为核心的行业监管。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行设计质量设计师终身负责制、缺陷产品无条件召回、产品保修期及保修期内免费维修等质量保证制度,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机制,用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利器,完善从业企业诚信体系,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发挥人防协会在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形成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质量监管体系。

 三是加快实施人民防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当前人防行业小微企业占绝大多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能力较弱、优质高端产品研发生产供给不足、产品质量全寿命周期管理和人防设施平战转换落实难度大的现状,打通政策堵点淤点,建立短缺、优质资源准入便捷机制和绿色通道,特别是要鼓励相关国有大中型企业从事人防工程设计和防护设备研发生产,支持现有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等途径做大做强,以大开放、大格局、大支撑促进人民防空高质量发展。同时,要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部署,按照有序竞争、有效监管、有利战备的要求,支持省市区在防护设备跨省销售上先行先试,探索顺畅运行、规范监管的措施办法。

 四是充分发挥科技在人防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基于国防安全、公共安全属性和非全面开放市场特性,健全以提升防护救援效能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相关科研院所为支撑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畅通“四新”成果引入和转化运用渠道,制订知识产权保护和有偿转让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充分论证补缺性、支撑性、迭代性急需重大科研项目功能需求,实行经费重点保障、成果优先鉴定、资质便捷许可、大力推广应用等优惠激励政策,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对人民防空的贡献率。